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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惠州市大亚湾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班成功开班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的要求,由惠州市大亚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惠州市质量协会承办的《2023年度惠州市大亚湾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班》于10月19日在惠州市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成功举办。惠州宇新化工、宇新新材料、惠州华达通、中海油惠州石化、科飞达(惠州)科技和广东宏瑞能源科技等58家企业代表参加。

 

 

 

 

 
本次培训重点围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5 号)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6号)的要求,结合大亚湾区企业产品特点,设计了以下6个课程: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5号令、76号令解读》
2、《企业的质量安全职责与质量安全风险识别、分析和防控机制(含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解读和必备能力分析),政府的产品质量信用监督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相关法律法规》
3、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宣贯。

  4、《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等通用规则解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解读;
  6、《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
 

 

 

 
 

本次培训邀请到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李刚经理和惠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陈国强进行授课。培训绕质量安全主题对相关标准、法规,从政策文件的发布背景、实施要求、实际操作三个层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使参训学员受益匪浅。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增强了我们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迫切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了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与实施要求,深刻感受到建立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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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3 10:25